Execution is a matter of life and dead! 決策力定生死!

最近成日都話什麽「議而不決」,是的,一間機構光有idea但沒有能力去執行都是沒有太好前途的,睇報紙引述一位公司醫生Michael C. Mankins的研究,發現領先與落後公司的比較(見圖):

轉自2011年08月25日經濟日報 行政人員

並指出:「決策出色的公司,5年計收入增長多4.9%、平均資本回報率多6.2%、股東總回報多5.9%;另員工忠誠度高23%。」

好多打工仔都投訴花太多時間去開會,加上開會都只有老闆講冇其他人講。Micahel有以下建議/發現:

  1. 討論、決策2部曲︰瑞士藥廠Roche前總裁Franz Humer將決策、討論獨立處理,令討論時氣氛更自由,而決策執行更理性有效。
  2. 7人會議最強︰能參與決策會議是一種權力表現,但貝恩公司發現,7人會議每增加1人,決策效率就低1成。故大型會議只宜溝通和游說,不宜決策。
  3. 議而不決浪費時間︰貝恩公司讓客戶記錄議而不決的比率,有客戶高達6成,結果是拖慢一切步伐。
  4.  隨時有3個可行方案︰據說前美國總統基辛格的外事團隊,永遠有2個隨時可行的後備方案。
  5.  1人掌決策權︰人人都可話事,等於無人有權say “Yes”,09年Carol Bartz出任Yahoo!總裁時,便清晰界定決策權誰屬。

最近Steve Jobs宣佈辭去CEO一職,由原本COO Tim Cook頂上,好多人都話Jobs的Visions同Ideas一流而Cook就是執行力非常高的一個人,所以你明白點解Apple股價在7年之間升了40倍啦!